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5-08-26 10:06

  闽卫办文秘函〔2015〕38号

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87号),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以及由省卫生计生委或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应及时进行解读。

  二、解读内容。全面、准确地说明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办事指引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进行重点解读。

  三、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用于网站等载体公布,不必印发)。通过OA办文可放在“起草发文”里的“政策解读”栏目,标题一般为“关于《(政策文件标题)》的解读”。对于应解读而没有解读的政策文件,在办文核稿、文件合法性审查时将退回补充解读,确保同步起草、同步报批。省政府办公厅已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和政府网站系统进行绩效考核。请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明确责任,落实要求,认真甄别应解读的政策文件,切实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四、时间要求。放在委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下的解读方案,由委办公室按主动公开要求,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政策文件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其解读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公布。

  五、公布方式。以委门户网站作为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等载体的作用,统筹运用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适应网络传播特点,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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